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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林奕华
2009-11-01
周鸣之

说来,对林奕华——这位香港的这位鬼才导演和作家的敬意确实来得有些迟了。今年四月,张爱玲的《小团圆》出版甚嚣尘上,某杂志推出张爱玲的附册一本,里边收录了一篇名为“林奕华访问林奕华——与张爱玲的六段缘”的文章。尽管前面有马家辉、宋以朗、陈子善等诸家纷纷撰文爆料,然而我还是被林奕华的这篇看似与《小团圆》无关的文章深深感动。与其他诸家所刻意展现的亲昵感不同,他与张爱玲的私生活始终保持着适当的距离,“缘”指的是纯粹的灵感和启迪。
我想我在林奕华的文章中看到了一个久违的张爱玲,那是在媒体和读者不断地拼凑挖掘复制解读中,被传奇化被标签化被妖魔化甚至被悲情化后日渐消散的主体。林生笔下,张爱玲的意义不仅止于她文字所展现的骄傲或卑微,更有深一层的确立自我的勇毅和正视自我的决心。他说,张爱玲“总让我们看见既熟悉又陌生的自己。熟悉的是被自己善待的‘我’,陌生的则是那个不愿被残酷地正视的‘自己’”。或许林奕华与张爱玲之间存在一种跨越了时空而互通的东西,在敏感和刻薄之外,还有一种真正的平等与尊重。林奕华的眼所看到,是我们看到却又看不到的张爱玲。他没有用物质材料来还原给我们一个真实的张爱玲,却让我们看到了张爱玲被掩埋的精魂。
同样一部《小团圆》,悲情的女子看到男人的薄幸;信奉美貌动力学的人看到了自卑;悲观的人看到了宿命;验明正身后得出“女人聪明如此,果然没有好下场”的也不乏其人。原来,人们只是碌碌地收获自己亲手埋进去的东西。只是这些东西真的这么重要吗?林奕华的文章促使我去想一些问题,我们真的能理解别人吗?真的能看清自己吗?是什么让我们浅薄而自负?
不久后我看到了林奕华在大陆出版的第一本书《等待香港:永远的香港人》。他透过光怪陆离的文化现象,不停地审视着香港这座城市的真正模样。香港人在他的笔下显得荒诞——日复一日地用通过情歌浇淋自己的块垒,在对明星的恨与爱中投射对自己无能的不满足,在周星驰的电影中,自我迫害与自我膨胀如此和谐地彼此融通。
懦弱与狂妄恰构成了“现代人”虚无的底色。一面是对生活的无能,无心无力亦无勇气去改变什么;另一方面,在集体面具的遮掩下,或是在权力允许的范围内,这种自虐和自恋几乎迫不及待地转化为一场场暴力:偶像一旦幻灭就愤起讨伐(想想阿娇吧),父母以爱之名粗暴地塑造孩子,爱人们相爱时各自描绘自己的幻想,分手后转瞬被撕裂的现实深刻折磨。在林奕华看来,我们在被这个世界不断推搡,自我的边缘逐渐溃败,直到放弃对自己的主权,放弃自我的看法,最终对自己的身体也做不了主——你真的以为胸部大小与性感的关系是自然律吗?
在林奕华的笔下,香港好像是一座幻城。它是由人们的想象、欲望、虚荣堆积起来,然后又反过来通过“电视”、“媒体”,通过“市场”作用于每一个成员。其实何止是香港?林奕华所写下的文化现象与我们生活的世界有何不同?从芙蓉姐姐、快女超男,到如日中天的人肉搜索事业,再到最近集体沉痛哀悼迈克尔·杰克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不久前人们还只对他的丑闻津津乐道),在一个接一个全民狂欢的盛宴中,我们已经不再需要自我,而只需要徜徉在集体思维的怀抱中,就能获得快乐,获得安全。只是借用某位评论家对迈克尔·杰克逊痛哭流涕的狂热粉丝的话来说,“哭的时候别忘了擦擦手上的血”。一个充满了虚荣与焦虑的社会,终于成批地塑造出了匮乏力量、思维与突破的民众。从男人到女人甚至孩子,其背后的思维逻辑,何其相似,竟如出一辙。
16世纪欧洲最早的小说《巨人传》中,拉伯雷描写巨人卡刚都亚来到一处叫做德兼美修道院的地方,那是座理想中的学校。原因或许令现代人费解,修道院的会规只有八个字:随心所欲,各行其事。随心所欲,让人依凭内心的正直和善,自然地成长,任心智自如舒卷。这一高扬人性的呐喊现在看来非但有些遥不可及,而且颇有些不合时宜。大家不妨想一下,如果你的目标与物质、功利、成败无关,心还能向着什么方向?
《等待香港》这个名字自然让人想到《等待戈多》。人们永远不会看清等待戈多的那两个流浪汉的面目,因为他们扁平、无聊、毫无特征、没有思想,缺乏个性。如果不是姓名符号,谁能分辨哪个叫做弗拉基米尔,那个叫做爱斯特拉冈?如今,我们任由社会操纵我们的欲望,抹平思维的特异性,我们与这两个流浪汉又有什么不同?或许还是有所不同,我们是飞奔着,嬉闹着,狂欢着,向那平庸而去。我依稀又想到了张爱玲的理性和勇毅——她到底是在不断地清算自己。
或许林奕华的文章并不总让人欣然相悦,他总在批评,不断触及人们脆弱的软肋。他好像总站在主流的对立面,提供一种差异的维度,像一个永远的反对者,让大家看见世界的另一面。然而我却很喜欢华裔作家程抱一先生对“差异性”的解读,差异的碰撞是一种缘分,若“有缘对他方深度了解,各人应在自身之内作出变化性的启发、吸收和创新。”差异性的世界或许残酷,或许不美好,触碰或许会带来伤痛,难免难堪,导致失败。但是只有开放心灵才能走出封闭的循环,拥抱自我,才能发展出新的可能性,纵然兰因絮果,也是缘分。林生的世界观便是建立在自我(ego)的自觉性上的,以开放的心态来迎接充满变化、挑战和希望的生命。这是我在他的文章中,自始以来,一直看到的光华。
《等待香港:永远的香港人》,林奕华 著,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5月,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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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便不免一乐
2009-10-19
《学飞的盟盟》果然是笑话集。
盟盟是朱天心的宝贝女儿,所以全书篇目皆有盟盟二字,盟盟的抽屉,盟盟在娘胎,盟盟去大陆。
想来蔡明亮的分镜标题也很像:美美浇花、美美吃东西、美美发呆……,只是这两厢风格也差太多了。
随手摘录一段如下:
盟盟且十分不修边幅,非不得已不梳头不洗脸,不肯穿新衣。
有时我接她放学去迟了,一群小孩正蜂拥冲出校门,我生怕错过、非常紧张地找她,大大违背了母女连心四目可遥遥相接的定律,往往她已走到我跟前,我尚在四下张皇地找她,谁叫是那样一张……
那样一张西方媒体访问第三世界时,在镜头前挤来挤去、天真、脏兮兮、不沾文明的、寻常的脸儿啊……
——摘自朱天心,《盟盟的脸儿》(《学飞的盟盟》,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8月。)
另一段,选自《盟盟的小勾们》
(按:小勾即是盟盟对不务正业,改行作玩具的海马干的爱称。)
“盟盟对之(海马)珍爱非常,取名小勾,为它布置了可爱的家,是一个有温暖卧铺的纸盒,成天携进携出,还好想带它一起去上幼稚园。
后来是和阿朴一家去冬山河玩,宜兰街上中药店中又看到一捆捆,盟盟表示希望能为家中的小勾添个伴,便买了两只,另一只给阿朴。在我看来长得一模一样的小海马干,两小孩换来换去好几天都不会弄错。
盟盟为宜兰籍的小海马命名为小褐。
一天没有放妥地方的小勾小褐这对难兄难弟,连人带窝被猫咪啃得稀烂。便快趁盟盟放学前,急急去最近的中药店买了两只顶替。
两只新来的小家伙没能逃过小主人的法眼。非常伤心、只好接受的盟盟,现正在存钱,打算买店里新到的一批高大英俊的海马王中的一只,一只要四百元(按:小海马才二十五台币),老板说。
对于我们的不断购买和打听海马干价钱,我有口难言地忍不住想向老板解释这个日益壮大的小勾家族,实乃是应女儿要求的,因为据说,海马吃的药效是壮阳的。

书居然是线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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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与逃离
2009-10-18
周鸣之
“安德罗墨达是什么人?”他问她。
“她给锁在一块大岩石上,可是珀尔修斯拯救了她”。
朱丽叶对火车上偶遇的乡间男子解释着仙女星座的来历,带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隐晦欲望。此时的她并不曾料到,六个月后她会无比轻率地丢下故乡和学业,抛弃多年来为之奋斗的学术追求去投奔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借由古希腊神话,现代世界的知识女性朱丽叶与那位被绑缚在岩石上的古代埃塞俄比亚公主,跨越时空,获得了某种心灵层面的共通——期待冥冥中命运的眷顾与契机,脱离绑缚,远离令她们窒息的处境——不过后者面对的是吞噬性命的潮水,前者则是迫不及待的要跳出那个格格不入的生活氛围。
这是加拿大最负盛名的短篇小说女作家艾丽丝·门罗的小说集《逃离》(Runaway)中的一个片断。尽管《逃离》只是第一篇小说的篇名(讲述女主人公卡拉离家出走后又最终折返丈夫身边的故事),但是其余的七篇小说也均在不同层面讲述着“出逃”的故事。远嫁他乡再无音信的女儿,与未婚夫的哥哥出逃了一下午而葬送婚姻的准新娘,或是屈服于生活再无机会离开的年迈的母亲,正是某一次有意识的冲动或无意识的选择令她们的命运转向了不同的方向。
女性的出走与叛逃,向来是作家们眷顾的话题。从易卜生被比作“妇女解放运动的宣言书”的名作《玩偶之家》,到后现代剧本《去年在马里安巴》中X对迷惘美丽的A的诱逃,被拯救与叛逃几乎成为了女性成长互为表里的一种文化基因。只是,这些男性作家带着悲悯与骄傲所描绘的女性,她们的觉醒和自由多少还是让人不快地想起从亚当视线下迷蒙苏醒,初具意识的夏娃。始终是被启蒙啊。或许无论什么时代,只要“她”还是夏娃,就脱不开两类话题的纠缠,一是期待被拯救,二是苦苦挣扎于两性的平等,无从自拔。
然而,门罗虽然也同样描写女性心灵与经历,但是她笔下的女性从来不是懵懵懂懂、等待启蒙的迷茫女子。同时门罗的视野也遥遥地超越了男女关系中的对立与紧张。或许,她之所以选择女性为表现对象,更多的是因为女性的善良、敏感、情感丰富,同时又隐忍、坚强,蕴藏着巨大的爆发力和不稳定性。在她笔下的女主人公们,在平静的生活里,一面吞咽着对生活的嘲讽和不满,一面暗中滋长着破坏的力量,等待契机,破土萌芽,又在每一次的爆发后沉寂下来,带着苦涩回到原来的状态。
1931年出生于安大略省的艾丽斯·门罗在荒僻宁静的小镇度过了大部分的时光。在她获奖无数的漫长写作生涯中,小镇的平凡生活和风土人情充当了重要的背景。门罗擅长描绘一种隐而不显的内心冲突,常常是小镇中受过教育(或钦慕高雅)的女性与周围僵化、死板、甘于平庸和无知的氛围所形成的气质上的不协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门罗的女主人公们多少带有一种青春期的气质。她们嘲讽生活中波澜不惊的和谐氛围,相信自己与众不同的命运。因此,她们时常显得木讷和不合时宜,敏感地体会到外界对她们的改造要求,并且顽固地不予配合。没错,这些女主角们都是社会化相当失败的例子。但是我们却在这些女子身上,隐约能看到许多三、四十年代,一些特立独行的自我流放的女作家的身影,格特鲁德·斯泰因、西尔维娅·比奇,她们选择远离故土,终老他乡。她们或许注定地无法获得世俗认可的幸福与天伦,但获得了人格的独立,无可怨尤。
说到这里,或许会让我们误会艾丽丝·门罗是个十足的女性主义作家,或是以奇特的戏剧效果取胜的小说家。事实上,门罗的小说视角细腻温润,从不作多余的价值评判。同时她对于背景环境、各式人物心理的精妙把握,使得小说脱离了戏剧冲突和讲故事的局限,在短小的篇幅中,透过一两个特异分子与传统观念的差异,来观照生死、情爱、传统与自我、幸福与不幸等等无法言说的话题。或许这是门罗能够毫无争议的摘得2009布克国际文学奖的原因之一。
《逃离》,(加拿大)艾丽丝·门罗 著,李文俊 译,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8.00元.

Alice Munro的照片大多很有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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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狼灾记》记略
2009-10-13
此为壮导近日饱受批判的电影《狼灾记》的原著小说。小说在描写上虽然铺陈不多,然其既然为“记”,也别有意趣。历史背景,且简短明晓,有一晃而过的高潮,再以一个余声作结,结构与许多唐传奇相类。然,小说虽以秦汉为背景,虽生犹如死的男女主人公,通过性爱脱离尘俗回归狼性的旨趣实非汉人情结,更何况其背后更暗示了一种个人主义的浪漫,和回归原始主义的冲动(这则是更现代的了)。太平广记中的《板桥三娘子》、泉镜花《高野圣僧》也有相类似的人因欲望(口腹之欲、色欲)变而为禽、兽的故事,但其间的差异和传承却十分分明。板桥三娘子类似于女巫(有人考证《板桥三娘子》的流传有异域血统),其原始魔力终为世俗智慧所降伏的。而在《高野圣僧》、《狼灾记》中原始力量强大而充满神奇的诱惑力量,诱惑人突破世俗藩篱展示出对欲念的向往。《高》中有法力的女子遗世独立的存在不过是无曾撼动;而在《狼灾记》中,原始思维与文明理性的天平倏然倾斜:“狼”的野性生存逻辑远比人要简单,更自我,也更明晰。最后生死作为个体的恩怨,向社会驯化的集体主义发起了反扑。
狼灾记
井上靖
秦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二一五年),将军蒙恬率三十万大军讨伐北方的匈奴。这是统一了中国本土的秦国与强大的北方游牧民族之间首次对抗。蒙恬在各地打破匈奴部队,终于夺取了多年遭受其劫掠的鄂尔多斯地区,在此地施行郡县制,自己居于上郡(陕西省绥德县),统辖全边境守备军。
接着蒙恬承担了自临洮郡到辽东郡长达万里的长城修筑工程,挖山填谷,修筑大路,在各要冲处配备麾下精兵。秦始皇的长子扶苏也作为监军居于上郡,与蒙恬协力讨伐匈奴。因此匈奴不再像以往那样兴师于秦国边境,而只能不断进行小规模骚扰。
三十七年(公元前二一〇年),秦始皇驾崩,这是蒙恬讨伐匈奴后的第六年。宰相李斯与宦官赵高立秦始皇次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图谋自己擅断专权,便假传圣旨,发出除掉台子扶苏及将军蒙恬的敕令。被赐死的扶苏自刎身亡,蒙恬饮毒死于阳周。此事件过后仅仅四年,秦就遭到亡国的悲惨命运,其原因即发端于此。
慑于太子扶苏及将军蒙恬被赐死的事件影响,当局对北部边境守备军一直严守秘密。但是事情过后半年,这个消息传到离上郡最近的鄂尔多斯地区的一部分长城守备军的耳中。一旦消息传来,便化作两条报信的火龙,一条向东、一条向西,沿着蜿蜒不断的长城,慢慢的、然而的的确确传播开去。它如同燎原之火在蔓延。
各地都发生了混乱。将军蒙恬及太子扶苏的自杀对边境的官兵们来说是比秦始皇驾崩更为重大、更为切身的事件,特别是官兵们由于将军蒙恬自裁而引起的感受是复杂的。由天下的无赖汉和犯罪者组成的奴卒且当别论,至少对成百上千的老兵来说,离开对将军蒙恬的敬畏,或者说是畏惧之心,就不能想象他们在异域与匈奴战斗的日日夜夜。对某些人来说,蒙恬是神。他对部下的慈爱和平等、他的廉洁、他的勇猛、他的忠诚,这些证实他们在北部边疆生存的护身符。然而,在另一些人看来,蒙恬却是可诅咒的恶魔。他为了建立自己的功绩,曝万人尸骨而不悔;为讨伐戎狄,肆无忌惮的多年将军队抛置于境外;恪守军纪而过分严厉,常因执行一条军阀而断送十多名士兵的性命。
有人为蒙恬之死而悲伤,有人因蒙恬之死而产生一种亟欲返回远方故国的强烈情绪。但是,由此而产生的混乱只是以混乱而告终。各种臆测和疑惑在各地卷起的漩涡,没有以任何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他们的防地离京城太远,无法了解事情的真相,而且历史将如何发展亦完全不可预测。
如要举出蒙恬之死的消息直接影响部队行动的事例,那要数驻守在最边远地区阴山脚下的一支部队了。
那天陆沈康率领的一支一千人的部队在长城以北五百里的地点屯驻下来,结束了历时一月有余的与匈奴的苦战,终于得以休息一天。匈奴向北逃窜,附近不见敌人踪影,但是陆沈康并不打算让部队在此逗留很久,部队自明日起就应再次向北进发。他虽然了解长途追击的危险,但不去袭击并烧毁匈奴的据点——北面二百里外的一个山中村落,这次战斗是不会结束的。这是上面给他下达的命令,只有这样做,才是杜绝此地区匈奴反复袭扰的唯一方法。加之此时正当进入初冬季节,不知哪天会遇到大雪,一切都必须在下雪之前解决。
这天陆沈康接待了来自张安良部队的使者。他们是一支友邻部队,虽同处塞外,但驻在很远的后方。使者带来三百张羊皮和大量羊肉以及张的书信。据说使者为找寻陆沈康部队的驻地,在北风呼啸的初冬原野上走了十几天。
陆沈康眼前浮现出久未相见的朋友的面容,感到无限怀念。对于必须在阴山地区越冬的部队来说,毛皮和羊肉均是非常难得的礼物。陆沈康在幕舍前设酒宴热情款待使者。席上他拆阅张安良的来信。陆沈康怀疑自己的眼镜是否看错了,因为竹简上的几行文字告诉他蒙恬将军被赐死之事。
对陆沈康来说,蒙恬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秦始皇二十六年,蒙恬进攻齐国建立大功时,陆沈康作为一支小部队的头目参加了这次战斗。自那时至今,他一直作为蒙恬麾下的一名战士,从三十岁到四十岁,在与戎狄的战斗中度过了十年岁月。陆沈康的地位固然尚未到可拜谒将军的程度,然而,有一次将军曾亲切的同他谈过话。那是秦始皇三十三年的秋天,夺取鄂尔多斯地区的秦军隔黄河与匈奴军队对峙之时,他作为渡河先头部队的一员渡过黄河,经过三天三夜的激战,结果保住了对岸的一处据点。这时蒙恬赶来,慰抚一番尚存的少数士兵。或许是因为相貌魁伟而引人注目,当将军看到陆沈康时,只问他一人叫什么名字。陆沈康回答自己的名字后,蒙恬使劲点着头,只说一句:你的名字是勇士的名字。陆沈康难忘当时的激动心情。他本来就是一个勇士,自那以后,便以双倍的勇猛而闻名。陆沈康历任百卒之长、五百卒之长、千卒之长,但经常只被派往战斗最艰苦的地方。当然此事与将军蒙恬并无关系,但是陆沈康总是把它当作是蒙恬下达的命令。只要是为了蒙恬将军,生命可以在所不惜,任何艰苦的任务也能承担。
对这样一个陆沈康来说,将军蒙恬被无故赐死,是无论如何也难以理解的。他怎么能相信,顿时感到天昏地暗,山摇地动。
那一晚陆沈康夜不成寐,反复考虑之后下了决心:停止与匈奴的战斗,班师回国。他既看不到与匈奴交锋再有什么意义,也找不出在戎狄之地过冬的任何理由。一切都因蒙恬的存在而存在,而现在这个蒙恬却不复存在了。他对班师回国之后的事情丝毫未加考虑,因此而受惩罚也好,被赐死也好,一切都随他去,连将军蒙恬都无故被赐死呢,何况自己现在不过是边境部队的一队之长。在自己轻如鸿毛的身上发生任何情况都是微不足道的。陆沈康给张安良写了封感谢其深情厚意的书信,把前一天刚刚收下的礼物重新装上马匹,让使者带回。他派部下一百人,将使者一行护送到一百里外的地方。陆沈康等候护送士兵归来,才在第二天向自己部队的全体士兵披露了返回故国的决定。士兵们当然不会有任何异议,之时他们没有想到结束在境外与匈奴作战生活的时刻来得如此之快,过了相当长的时间他们才理解陆沈康讲话的正确意义。他们仿佛现在才明白,不断走向无底苦难深渊的各人不幸的命运,竟然也出现了转机。
张安良的使者启程后的第三天早晨,陆沈康带领部队离开宿营地向南进发。预计七八天后到达黄河岸畔、第十或十一天抵达长城一线。时隔三年之后,陆沈康的部队将又一次望见长城。
行军从一开始就极其艰难,整天被刺骨的寒风劲吹,从第三天起,寒风开始夹杂着雪花,潮湿的雪块重重的砸在士兵和马匹的头上。第四天风势减弱,但雪却一刻不停的飘落,并且越下越大,布满整个天空。部队不得不停止行军,以寻找前进的道路。对陆沈康的一千名部下来说,虽然这曾是往来多次,非常熟悉的原野,然而他们也感到由于下雪而使这片原野一夜之间变得陌生和可怕。这天黄昏时分,陆沈康取道向右前进,奔向位于无名丘陵脚下、稀稀落落的建有土房的铁勒族村落。离预定作为当天宿营地的部落还有一多半的路程,如果再勉强走,不是出现众多的冻伤病号,便是增加被大风雪卷走的危险。因此陆沈康决定进入铁勒族的村落,在那里等候雪过天晴。
当然,陆沈康从未进入过铁勒族的村落,就连接近它,也是第一次。铁勒族在散布于此地的部落中被看作是最卑贱的特殊民族,他们和其他种族丝毫没有来往。男人们以畜牧为业,女人们从事农耕,生活无一例外的都很穷困。男人在嘴边刺上花纹,女人将棕色的卷发束起来,长长的垂在背后。走近他们,就会闻到一种特殊气味,其他种族的人认为这是死臭而表示厌恶。
陆沈康派出部下去铁勒族进行交涉,希望给自己的部队腾出五十间土房。五十间土房容纳一千名士兵不能算是宽裕的,但是再高的要求,就会使铁勒族的人要在雪地上露宿。即使只有五十间土房,但从都有房顶这一点看,对此刻的士兵们来说,也是难得可贵的厚礼了。另一方面,对铁勒族的土著居民来说,腾出五十间房子,也是个可以接受的要求。此地本是个百来户的村落,这次只征用其中的一半。房子被部队占用的五十户村民,若被未腾房屋的其他五十户收容,那么,也不会有什么困难的。
部队在村落的入口处停留了半小时,随即排好队伍走进被大雪掩埋了一半的铁勒族村落。向导是该村落的五名男子,士兵们按照他们的指示,每一排人进入一间空荡荡的土房,有的是几个人一间,也有三十多人挤在一间屋子里的。队伍一边在逐渐的减少着士兵的人数,一边以缓慢的速度沿着硕大的白色土馒头般的丘陵向前移动。丘陵上没有一棵树从积雪上露出树枝。
陆沈康看到部下全部进入五十间土房以后,便走进一间分给自己的同样的土房。尽管土房完全被雪覆盖,但堂屋炉边木柴的余烬还在冒烟,表明主人离开这里并没多久。堂屋的右手有个狭窄的房间,地上铺着密密的一层枯苇,一看就知道这像是主人的卧房,但陆沈康没有迈进这房间。这里弥漫着一股一样的臭气,为其他部落的人所厌恶的所谓死臭也许是这般臭气吧。一个士兵进来,在堂屋的炉子里生起火。待士兵离去后,陆沈康便在炉边的一把粗糙的木制椅子上坐下来,打算就这样在这里坐到天明。过了约莫一个小时,两名士兵端来饭菜,然后立即离开。送来的是一个馒头和一碗漂着亮晶晶羊油的清汤。陆沈康凝视着炉火,默默的将这些食物送进嘴里。
从得知蒙恬死去的消息后,陆沈康就没有接近过任何部下,现在已经结束作战,陆沈康就没有接近过任何部下,现在已经结束作战,再没有必须与他们商量或交谈的事情。部下们也明白,自己不主动去靠近变得不高兴的队长也更保险些。陆沈康曾经让匈奴俘虏站在自己面前,一言不发的把他们的胳膊一条条砍掉。这种情景即使看过几十次,仍然令人目不忍睹。部下们知道,此时的陆沈康是可怕的。虽然陆沈康对部下比其他任何队长都显得仁慈,但是,部下们却仍因残杀匈奴俘虏一事未能消除对他的恐惧心理。
陆沈康用过简单的晚饭后,依然保持前倾的姿势凝视着火光。不知为什么,在来收拾碗筷的士兵看来,这时的队长比起他四十岁的实际年龄似乎一下子衰老了许多。然而,陆沈康绝没有衰老,他身体前倾,凝视着火光,心中的狂涛越来越汹涌澎湃。他以这种姿势勉强抑制着由于蒙恬之死而产生的、不可遏制的狂暴情绪。寒风卷着雪花不时从大门的缝隙刮进来,每刮进一次,炉边就铺上一层白雪,然而他全不介意。
陆沈康坐着打盹。背后寒气袭来,他睁开眼睛,然后往火堆上添柴。柴草很湿,不容易燃烧。过一段时间炉中便腾起一股红色的火苗。陆沈康重闭上眼睛,寒气又使他醒来。在这样多次反复的过程中,有一次陆沈康突然粘起来,厉声叫道:
“谁?”
他觉得身边有声音,跟风声不同。
陆沈康站在炉边仔细倾听片刻,便手握长矛,拉开卧室对面菜窖的门,这里也铺满枯苇,到处是破烂东西。陆沈康用长矛挑开入口处的枯苇,看见露出一层木板,马上就用长矛的前段刺去,大喝一声:
“出来!”
地窖里传出响动声,一会儿,地面的一块盖板被推起来。陆沈康仍然端着长矛屏气凝神的注视着。
从地窖出来的是个女子,看不出有多大年纪。看到她是个女人,陆沈康便径直走上前去,揪着她的上衣拉到炉边站好。陆沈康刚要说话,那女人却先开腔。
“我已经死了,你想再一次杀死我吗?”
那个女人用口音很重的土话说道。
“你为什么藏起来?”陆沈康问。
“我并不是藏起来,而是不愿离开这所房子。我的丈夫今年秋天去世了,除了丈夫灵魂安眠的这个家,我不能在其他地方睡觉。”女人继续说道:“我的丈夫是今年秋天死的。我虽然现在仍在呼吸,但活着只不过是个样子,其实已经死去了。我的心不再为任何事情而欢乐,也不为任何事情而悲伤。我已经是个死人。你要再一次杀死我吗?”
炉边的火光淡淡的映出她的半边脸,看上去这女人还年轻,肯定不过二十多岁,眼睛里充满这个部族的女人所特有的猜疑。
“你说你是死人吗?那么我也是死去的人了。不为任何事情而欢乐,也不为任何事情而悲伤。”陆沈康接着提高嗓子说道:
“死者无用,回你的卧室去!”那女子将头发甩到背后,倔强的抬起头反抗道:“我要出去。”
“去哪儿?”“这你还不明白吗?到外面去。”
“到外面去,这意味着什么,你知道吗?”陆沈康朝门口看了一眼,外面仍在下着大雪。在这深夜里,到大雪里去,只能意味着死亡。
“我已经说过,我是死去的人。为什么要怕死呢?”女子说着,立即转过身朝门口走去。陆沈康又抓住女子的上衣将她拉回,说道:
“我饶了你,你回到自己的卧室去!”这时女子严肃的抬起头说:
“我从来不愿与自己丈夫以外的男人在一个屋顶下睡觉。要么我出去,要么你出去。”
陆沈康用锐利的目光凝视着女子的脸。完全出乎意料,这时陆沈康突然产生一种被面前这个女人挑逗的感觉。长期忘掉了女人的陆沈康仿佛清醒过来,目不转睛的盯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年青女子的脸。他走近女子,第三次抓住她的上衣,这次他想把女子拉到卧室里去。女子拼命反抗,但是当她被扔到卧室的枯苇上时,大概是认命了吧,后来就像死去一样毫不反抗的任凭陆沈康摆布。
陆沈康拂晓时分醒来时,知道自己在弥漫着死臭的屋子里,怀抱散发着死臭的女人的身体。寒气袭人,但是只要抱着女人的身体,并不感到寒冷。女子睡着了,她的身体像火一样烫。
陆沈康起身,将放在堂屋的刀拿来,插入枕边的枯苇中,然后又抱起女人。心想,有人进屋来,就立即杀死,若有别人看到自己怀抱女人,就不应该让他活着。那女子一醒来,还是拼命反抗,当她停止反抗听任摆布后,就一直冷漠的睁着眼睛,一动也不动。
天大亮时,陆沈康将刀入鞘,把女子引到她曾藏过身的地窖前,让她进去。
这一天,雪仍然下个不停。陆沈康坐在炉边,就这样度过一天。他把自己的一半饭菜给了地窖中的女子,女子默默的接受。夜色降临,他知道,这个时候士兵们已经不会再到自己的住处,便从地窖中拉出那女子,拖到铺着枯苇的卧房。这一夜陆沈康仍然将出鞘的刀立在枕边,然后搂抱着女子那异常温暖的身体睡觉。
第三天、第四天、部队都没能离开铁勒族的村落继续前进。雪虽然时下时停,但天仍然是阴沉沉的。陆沈康每天夜里搂着那女子,以出鞘的刀护卫着自己的行径。他虽然搂抱着女人,但对任何细小的声音都很敏感,心想,凡是进入房间目睹自己这种行为的人,无论士兵,或是队长,都必须立即杀掉。
白天独自呆在炉边时,陆沈康经常用鼻子嗅着自己的胳膊,担心那女人死臭一般的体臭传到自己身上。然而一到夜晚,他却不得不依旧在大刀的保护下搂抱散发着这种死臭的女人的身躯。
第五天夜里,那女子才开腔道:“你为什么将刀立在枕边呢?”
“如果有人看到我们在一起睡觉,就必须杀掉他。”陆沈康回答道。
“这是为什么?”女子又问。
陆沈康没有回答。于是女子说道:“我丝毫不想勉强你说出这个理由。你把与我发生关系认为是耻辱。但是,在这件事上我也一样。对我们种族的人来说,同其他种族的人发生关系,还不如选择死为好。我也要以刀来维护自己的耻辱,如果有人进入这房间,我要在你之前拿起刀来。”
女子对陆沈康仍然投以充满仇恨的冷漠目光。但这时的陆沈康对身有死臭的女人初次产生了一种类似爱情的感情。陆沈康未曾娶妻,因此他想到,所谓妻子,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
第六天,持续多天的雪才停住。陆沈康本应向部队下达出发的命令,但又拖延了一天。这天夜里,陆沈康搂着女子,感到难舍难分。女子听任他亲热一番以后,用冷静的语气说:
“我们的事情必须在今天夜里结束,明天请你离开这个村庄继续前进。”
“即使你不说,我自己也要这样做的。除了大雪,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止部队开拔,而这场雪已经停了。”
陆沈康说完,女子接着他的话说道:“阻拦部队开拔的,为什么只有雪呢?如果我愿意的话,挽留你多少天都可以吧。但是我不能这样做。”
女子说着大哭起来,一直哭个不停,以至陆沈康以为她是否有什么毛病。女子哭罢以后说:
“我之所以不阻拦你,是因为不忍心让你变成野兽。在我们种族中很早以前就传说,如果与其他种族的人作七夜夫妻,就要变成野兽。今夜是第六夜,如果你再在这里住一天,那么你我都将变成野兽。”
陆沈康听了她的话,大吃一惊。他并不是因为自己将要变成野兽而吃惊,而是因为从这番话中感到女子对自己的爱情。这天夜里,与以往不同,他从女子身上感受到一种温情。
“你说要变成野兽,我们会变成什么野兽呢?”陆沈康问。
那女子说:
“我们除了变成狼,再没有其他可变。我们一直是用刀维护自己的这种行为,倘若真的有人进来,你我也许都会向对方扑去吧。据说狼也是这样,当雌雄交配时如果被看到的话,不论对方是什么,都要扑上去,直到咬死对方才肯罢休。你也许想让我们变成其他什么动物,但我们只能变成狼,因为我们的心已经变成狼心了。”
这天夜里,女子在天未亮时,就离开陆沈康身边,回到自己的土窖中去了。临走时她让陆沈康离开时不要叫自己。陆沈康答应了,他也觉得这样最妥当。
次日,部队离开逗留六天的贫穷而肮脏的铁勒族村庄。这是一个雪停风息的平静日子。陆沈康在部队的最前面策马前进,骑兵与步兵交错编队,在具有光泽的、宛如坚硬的白珐琅质般的雪原中行军。当部队行进到距铁勒族村落二十里左右的地方时,突然停止前进。雪原上发生了异常情况,在队伍遥远的右前方,雪被卷成巨大的圆柱刮向天空,刮到高空的雪如同雪崩似的落下,朝着队伍降下来。战马跳跃着、嘶鸣着,要挣脱出去。
一直守在陆沈康身旁的李幕僚,将自己所骑的马靠近陆沈康的马旁,在飞落下来的雪花中叫道:
“远处有狼嚎声!”
对于李来说,狼群的袭击比旋风更为严重。
两人立刻策马拉开距离。陆沈康一边观察队伍的混乱状态,一边侧耳细听,他想证实一下是否真有狼嚎。在这短暂的一刻,几股旋风接二连三的把雪卷向天空,像瀑布似的倾泻下来。
全身披雪、骑马巡视的陆沈康这时忽然听见声音了,但传到他耳里的不是狼的咆哮,而是那个铁勒族女子的恸哭声。
“是狼!听见狼嚎了!”显然不是李,而是其他幕僚在附近叫喊着。
陆沈康仍然侧耳细听,声音来自大雪纷飞的灰色天空,依然是那女子悲哀的恸哭声。
一切恢复正常后,部队又重新整队出发。陆沈康整整一天都听到女子的哭声,这声音萦绕在耳旁,无论如何都摆脱不掉。
这天一过正午,陆沈康就把队伍带进一个村子,在那里宿营,然后给一位幕僚下达命令:我身体不适,即将就寝,任何人都不得来打扰。
黑夜来临时,陆沈康牵出战马,跨上马背,朝着早晨离开的铁勒族村庄驰去。他在倾泻着蓝色月光的广阔雪原上,不停的策马前进。因为非常惦记那个铁勒族女子,他想再一次见到她,并在天亮以前将她带回部队宿营地。宿营地安排在与铁勒族村子相隔不甚远的地方,看来完全来得及。
陆沈康深夜走进静悄悄的铁勒族村庄。他在曾经住过六天的土房前停住马,将马拴在后门的树上,马上跑到这家门口。屋里露出灯光。陆沈康在此度过的六个夜晚从未有过灯火,因此觉得这所房子的样子仿佛与以前不同。
一推门,蹲在路旁的女子的背影立即映入他的眼帘。陆沈康叫了一声。女子似乎吓了一跳,回过头来凝视一阵陆沈康。
“我一直希望你不要回来,总在向天祷告。可是,现在你又回到这里来了。”女子以深有感慨的口吻冷静的说道。然后她站起来依偎在陆沈康胸前,用手掌拍着他的胸脯表示爱抚。
“我本应为丈夫而死,可是由于前世的因缘,现在我想为你活下去,即使变成野兽也要活下去。”
女子说罢,便第一次主动邀陆沈康到卧室去。陆沈康和以前一样抽刀插在枕边的地板上。女子的身体仍旧散发着死臭,然而陆沈康今天对此毫不在意。对自己抱有爱情的女子是那么可爱,以至陆沈康热烈的拥抱了第一次将自己的模样暴露在昏暗灯光下的她的身体。
黎明时,陆沈康醒来。灯光已熄灭,但是看得见枕边的刀在拂晓的白色晨曦中闪着寒光。当他知道已经睡过头时,想起部队,便立即要坐起来,但总觉得自己身体的动作与往常有些不同。他一起来,就想去取刀,刚把脸凑过去,手还没伸出来,刹时间就发现自己的嘴里已经衔着那把刀。陆沈康扫了一眼自己的身体,手、脚以及躯干都被黑褐色的毛覆盖着。他这时才知道自己已变成一只狼。他又朝躺在自己身旁的女子看去。那女子的模样也和从前不同,他分明变成了一只母狼。
女子将前后肢并起,做出要前伸的姿势,接着睁开眼睛,蓦地起身。她只是外表变成狼的样子,陆沈康还是觉得这只母狼的姿态与从前的女子没有两样。
“你知道你已变成狼了吗?”陆沈康问。
“知道。我是半夜醒来才发现的。那时吃了一惊,可现在我不再叹息,也不再悲伤了。因为不论怎样悲伤叹息都已不可挽回。”女子说道。
对陆沈康来说,问题并不像她说的那样简单。但是既然已经变成狼,便正如女子所说,已经毫无办法。陆沈康离开土房。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离开房门,不过很快便明白自己是想猎取食物。女子也跟着来。当陆沈康来到外面的雪地上时,看到跟在自己后面出来的是一只母狼,才觉得自己是在以狼心爱着女子。为着怜恤自己所爱,保护她不受外敌侵犯,陆沈康炯炯闪光的眼睛一直警惕的望着广阔雪原的尽头。
汉高祖七年(公元前二〇〇年),即秦灭亡后六年,陆沈康从部队失踪后过了十年。时代已由秦变为汉,但是曾经向陆沈康赠送兽皮及羊肉的张安良仍然在境外担任长城守备军的一名队长。因秦末的内乱,国内四分五裂,许多守备长城的士兵逃散了。在这期间,张安良却一直没有离开自己的岗位,因此,虽然这时已经成了汉高祖的天下,他还是像秦朝时候一样被安排在同样的位置上。
这天张安良为拜谒新到此地担任长城守备队队长之职的武将,带领三名士兵离开自己的驻地,踏上需走四天三夜的行程。二三年前匈奴已远迁北方,所以此地已从匈奴的威胁下解放出来。
第一天在荒地的一个小沼泽旁过夜。因为正值初夏,白天大地被烤的灼热,但一到夜晚,气温骤然下降,犹如隆冬一般。尽管如此,这个时期还是此地最好的季节。
张安良正准备在营帐内就寝,一名部下从帐外归来报告说,附近山丘上有两只狼在嬉戏。张安良和另外两名士兵立即走出帐篷。月光如水,将大地映成一片蓝色。他们果然看到右面不远的山丘上有两只狼在嬉戏,它们无疑正在交欢,可是在毫无遮拦的原野上,再加上月光照耀的缘故,那种情景看上去令人无比惊恐。一名士兵用箭瞄准狼射击,箭落在山坡上,同时两只狼向左右飞奔而去。
次日拂晓,在营帐中安睡的张安良被一种异乎寻常的叫声惊醒。他迅即走出帐篷,负责做饭的士兵倒在帐篷前,已经断了气,身上的肉被撕成碎片,喉咙及侧腹被咬得惨不忍睹。一看便知是遭受狼的袭击。
张安良失去了三名部下中的一人,这天牵着失去驭手的一匹马来到附近的村子,向这个部落的人说明遭狼袭击的士兵尸体的位置,请他们埋葬。然后张安良与两名士兵立即离开这个村子。
但是,当天晚上他们三人还是在丘陵上的宿营地遭遇到同样的灾难。这次是深夜,一名士兵到营帐外边小便,一去不复返。张安良在次日早晨才发现士兵失踪了。在营帐附近寻找一番,没有找到,只见草丛中到处是人肉的碎片。
由于第二次的事件,张安良和剩下的那名士兵知道自己在被狼追踪,感到很害怕。这一次两人还是到距离有半日行程左右的一个村子落脚,请他们帮助寻找失踪的士兵,然后就出发了。
第三天决定不搭帐篷而到村庄里去寻找住处,二人骑马走了整整一天。中午和傍晚,他们两次听见远处的狼嚎声。当晚一进村里,那名士兵便发高烧卧床不起,也许是被狼吓坏了。第四天张安良一人骑马前进。半夜应该能够到达目的地——长城沿线的一个村子。张安良是个胆大的人,丝毫不怕恶狼的袭击。然而不带一兵一卒赶赴营地,的确使他伤透了脑筋。
黄昏时分,张安良在被岩石覆盖的丘陵脚下停住马,打算让不停蹄的走了整整一天的马休息一下。当他下马做到地上时,听到不远的地方传来狼嚎声。因为接二连三发生事件,张安良立即站起来,注视着这一片原野。原野上低矮的丘陵如同波浪一般绵延起伏,血红的太阳正要落山,无论是山丘、田野,还是草木,都染成一片红色。
张安良坐下来。这时听到更远的地方传来狼嚎声,声音拖得很长,使人毛骨悚然。
张安良一站起来,看见所站的高地上突然窜出一只狼。狼垂着拖到地上的尾巴。它斜穿过高地,藏身于一块岩石后面,向张安良这边张望,还张着大口,细长的舌头在抖动。
张安良拔出刀来,准备待它一走近,就一刀结束它。他为了不向对方示弱,目光一直盯着这只凶猛的野兽。
不知过了多久,张安良突然看到狼从岩石后面露出全身,前肢并齐蹲在地上。
“是张安良吗?”
张安良辨不清呼唤自己的声音来自何方。
“好久没见了。”
张安良有生以来从未如此惊骇过,因为这时他才知道声音出自狼之口。由于过分的惊恐,一时说不出话来,片刻之后,他才大喊一声:
“你是什么人!”
狼仍旧抖动着舌头,喘着粗气说道:“我这样一说,你一定会吃惊的。我是陆沈康,因故变成这般可怜相。我是你的老朋友陆沈康呀。”
张安良没有作声。虽然狼这么说,这种事情也令人无法置信。过一会儿,对方似乎留意到张安良的这种心情。
“朋友,听听我的声音。对这个声音你还有印象吧。外面不是曾经多次在一起彻夜饮酒交谈吗?你未必会忘掉这声音吧。”
听到这番话,张安良果然觉得狼发出的声音仿佛是往昔亲密同僚的熟悉的声音。“你怎么会变成这副样子?”张安良问。
“这件事,请你不要打听。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恐怕我也不会说的。一切都是天意。变成这种样子,我是多么想死啊。但寿数已定,即使想死也死不了。所以,我就变成这副模样,一直活到今天。不过我想,幸好自己没死而活了下来,才能够和你这样谈话。”
这番话的悲切情调,打动了张安良的心。他不禁对朋友罕见的命运产生了同情。
“陆沈康!”张安良呼唤旧友的名字时,远处又传来狼嚎。于是陆沈康用力伸展狼的两只前腿,站起来,说:
“许久以来我第一次恢复了人心,但是已经不行了。一听到那个伙伴的叫声,我的心又变成狼心。过一会儿,我就要变成狼了。变成狼就会袭击你的。”
张安良看见陆沈康的狼眼中渐渐发出残忍的凶光。“我要变成狼,正在变成狼。张安良,我不得不袭击你。因为你看到了我和妻子的不能让任何人看的行为。这时狼的本性所不能允许的。张安良,我要变成狼袭击你了。你杀掉我吧,不要低下身去。低下身子,我们就胜了。”
变成狼的陆沈康说完最后一句话时,抬头向天大吼一声。接着听到另外一声狼嚎,它来自比刚才更近的地方。
张安良望着已经完全被残暴的本性所武装起来的狼——陆沈康。是早已和昔日的朋友没有丝毫关系的一只野兽。张安良握刀准备砍向陆沈康这只狼,必须杀掉眼前这只凶狠的野兽。他感到心中的杀机在威逼着对手。张安良看着与自己所站的山丘隔一小块洼地而相对的另一山丘。一只狼正沿着那山丘的斜坡飞也似的直冲过来。这只狼刚刚消失在洼地里,就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跑上张安良所站的山丘。
后来的那只狼在跑上高地的同时跳了一大步。恰恰像等待这一时机似的,陆沈康这条狼也跃身一跳。张安良感到一只狼从头上,一只狼从侧面扑过来。他避开袭击过来的狼,挥刀向左右横砍过去。两只狼为了避开刀锋,窜起又落下,跳跃着扑过来。
拼死搏斗并没有持续多久。张安良被岩石绊倒,一条腿跪在地上。紧接着,两只狼同时全力扑上来,一只狼咬住张安良的喉管,一只狼咬住他的大腿,这时一种死也不松口的咬法。落日映红的高地上,张安良流出大量鲜红的血,眨眼功夫,就渗进了高地。
此事过后半年,汉朝廷向长城守备军发出布告:今日狼灾频繁,塞外官兵万勿大意,切记结扎腹带。
所谓腹带是何物,它对狼的袭击有何防御能力,时过境迁,现在谁也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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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里的民国传奇
2009-09-15
周鸣之
旗袍 “哄”地就热了起来。女友们欣欣然请来裁缝师傅,只是评价衣料、款式、绣工就有一种单纯的快乐。有女友反复参读《小团圆》,心仪其中一款衣料,“象牙色薄绸印着黑凤凰,夹杂着暗紫羽毛”。那奶白色与黑紫色柔和地调配出雅致的调子,衬托着所有关于民国女子悠扬舒缓的想象。或有《花样年华》、《色,戒》美轮美奂的旗袍影像在先,但那样的摹古终究不比笔墨中的旧时氛围,那样细腻持久地涤荡人心。
感谢张爱玲在《小团圆》对自己近乎严苛的忠诚,我们在《对照记》中才能确认这件华服的真身。却是洋装的裁剪,衣袖与下摆处是被面爱用的凤凰款式——这原是用祖母的古董被面做成的。
张爱玲喜爱奇装异服是出了名了的,喜欢旗袍却把它做得与众不同。张子静在《怀念我的姊姊张爱玲》中写道:“她穿一件矮领子的布旗袍,大红颜色的底子,上面一朵朵的蓝色和白色的大花,旗袍两边都没有纽扣,穿的时候要像穿汗衫一样钻进去。”而胡兰成的侄女青芸亦说:“她人不漂亮,鞋子是半只黑半只黄,喜欢穿古朝衣裳,总归跟人家两样子”。
尽管张爱玲素知“中国人不太赞成太触目的女子”,《更衣记》中她写那些前朝的女子,“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于是她要别样打扮,用大红、葱绿、柠檬黄、士林蓝,玫瑰红的广东土布(宁叫人笑“乡下小孩子”),“自己设计服装,表现出她惊世骇俗的勇气”(柯灵语),用震动的色彩和特异的款式来抗拒,女性身份低压压而来的谦卑与平庸。
张爱玲说:“衣服是一种言语,随身带着一种袖珍戏剧——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张爱玲是用鲜亮、明媚的色彩来打消内心中那个从小就谦卑、晦暗、不快乐的自己。奇装异服便是她给自己所砌造的新天地,在这个人人都要侧目的世界里,住着一个不被时局、家庭、自卑、贫困和流俗所束缚的张爱玲,真正能够徜徉于美、创造与幸福之中。
一般来说,人人皆知服饰以其华贵争夺眼球,然而有时人们的追捧却也并不以富贵为上。林徽因与陆小曼即是一例。在半个世纪后,陆小曼在后生读者们的民心争夺战中,似乎总输了林徽因一截。照片中狐皮围脖的富贵效应似乎敌不过林徽因简简单单的一件棉布旗袍。
从《林徽因传》中所收录的照片看来,林的服装大多中规中矩,裁剪合身,并不以夸张示人。这位安娴的大家闺秀,或许对于自己的身份认同远不及张爱玲般抵触挣扎。惟有林徽因与梁思成在加拿大完婚时的一袭旗袍颇为亮目,系林亲手设计。尤其是头饰的款式,如冠冕一般充满了民族情调,中间缀以缨络,两边则是长长的披纱,甜美别致。
然而,二十多年后,正是这个“如小仙子般”甜美的林徽因,为了北京城古建筑的命运,直斥主张拆迁的北京市副市长吴晗:“你们拆去的是有着八百年历史的真古董……将来,你们迟早会后悔,那个时候你们要盖的就是假古董!”当时的林徽因肺病已经几乎说不出话。或许用《林徽因传》的作者张清平的话来说,婚服的设计“也许是她一生所追求的‘民族样式’的第一次尝试”。然而,我们又依稀可从中窥见命运从甜美向严酷的过渡中,某种绵延虬劲、一以贯之主的主见与精神。因着这股劲,日渐虚弱的林徽因和日渐坚强的林徽因,就这样奇妙的立在了民族建筑的历史舞台上。
或许,在风气渐开的民国时代,服装乃是一个女子确立自己身份的第一种方式,是将自我意识展现给外界的第一种表达。她们通过服装固执地确认着自己的身份。萧红与端木蕻良结婚时,穿着一件“红纱底金绒花的旗袍,配了一件黑纺绸衬裙,在开叉处还镶着花边”。巨大的色差竟一如鲁迅对她小说的评价,充溢了“北方人民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另有陈丹燕笔下的戴西(《上海的金枝玉叶》), 这位浸淫了西方教育的富家小姐,选择终身穿着中式的衣服,保持中国发髻。或许是出于爱的公正与自尊,让她懂得自己独特的东方身份和与之伴随的美。陈丹青曾说“人的性情往往比才气还要近艺术”。无论是穿着香港土布便“森森然快乐非凡”的张爱玲,还是林徽因身着旗袍犹在屋顶攀爬考察的瘦弱倩影,服饰记载着她们的甜蜜与苦难,辉煌与颠沛,搏击与抗争。或许,与此相比,如今的旗袍热不过是在“织锦夹袍”、“香云纱”等美好的文字拼合中所刻意复原的古韵,终究只是一个悠扬的概念,透着幽暗而靡靡的氛围,妄图窥探那贵族家庭的辉煌热闹。只是这煊赫背后的浮沉颠沛、慷慨气魄,都已化作了阳光下的一缕烟尘,不足为人称道了。(9.13深圳晚报,略有修改)

身着“黑凤凰古董被面”的张爱玲与李香兰

林徽因与梁思成结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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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英辩护——布鲁姆札记二
2009-08-16
为精英辩护
周鸣之
对于阿兰·布鲁姆,这位趣味古典的政治学家,施特劳斯学派的传人,人们大概可以轻易的给出一些标签,他显赫的师承,对于柏拉图、卢梭、莎士比亚等经典著作的毕生执著,他的文字优雅而深刻,难得地具有诗人与哲人双重气质等等。
不过有趣的是,布鲁姆显见的敏锐与智慧,似乎并没有令他变成一个“讨喜”的人。仅以身边一些读书圈的朋友为例,表示不喜欢的竟占了半数。这叫人颇感奇怪,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对才华无条件崇拜的时代。说来布鲁姆不太招人待见的原因大约与他八十年代所写的《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有关。书中他尖锐地批评了现代教育与传统根基的断裂,指出大学教育中对于民主制度的谄媚令年轻人失去了了方向,让他们再也找不到可以激发精神与智性的力量,年轻人不再拥有理解世界和自我的基础,触手可及的只是含混的沉默。
阿兰·布鲁姆的骄傲姿态和精英主义论调刺伤了不少人的神经。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在触及平等问题的软肋。许多人认为平等是可欲的。而在布鲁姆看来,美国这半个世纪以来的文化倾向和教育企图,都是在向政体所灌输的平等价值靠拢,以减损“精英化”来安抚自身。这有点类似于罗尔斯所说的“差别原则”,当且仅当对处境最差者有利的时候,不平等才是允许的。然而,任何人都能顾看出这种不惜一切的低水平要求背后的偏执与怪诞,让社会上所有的人变得一样穷就可以轻易达成平等,但这真的是可接受的么?
经典教育成为这场战争中最直接的受害者。当所有的教育都保持着非精英主义、非排他主义,以建立主流的、全民性的、没有差异化的普及教育作为精神目标时,对人类终极意义的追问,听起来便像是象牙塔中少数读书人的古怪趣味。如此,也无怪乎人们如此一致地拥抱着快餐文化,享受着消费主义所带来的的感官快乐,而心甘情愿地将内心留给空虚、空白和混沌。
我们的文化的完整性在不知不觉中亏损,理性所能体现的作用也越来越微弱。阿兰·布鲁姆却用一句诗意的话语作为自己在迷茫世界中前进的明灯:“我们必须对穿透我们周围黑暗世界的一线微弱之光保持忠诚。”而这一线微光就是对真理的向往,对伟大灵魂的敬畏。因此布鲁姆毕生所关注的是在柏拉图、莎士比亚、卢梭等人的经典中提炼出那些经过时代磨砺仍然显得高大伟岸的灵魂。通过对于生与死,爱与美等重要的问题的深刻思索和探寻,勾勒出人类在政治生活的演进过程中,所面临的局限、所能达到的强度。他富于诗意和同情的描述着人类固有的美德与利益、野心、欲望与之间的强烈冲撞,以及由此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在布鲁姆眼中,莎士比亚就是一种哲思与诗性的杰出融合,前者意味着对本原问题的追寻,后者则不必对人的灵性进行压制。莎士比亚戏剧的广阔性在于,它同时构成了对人类精神的一种反思和对未来可能性的一种展望。莎士比亚通过笔下的人物所独具的精神魅力沟通着时间和空间的两种维度,这令他的作品在地域上和时间上都能够获得一种普适性。《莎士比亚与政治》便是布鲁姆与他的同门哈瑞·雅法和著的小册子,他们的分析让莎士比亚戏剧人物中的深沉高贵、个性缺憾和难解的伦理困境重新浮现出来,让莎士比亚重新获得一种当代意义。他们让我们重新相信,阅读经典才能让我们的智性和德性扩张、锤炼和提升,才能发现摆脱失落空虚的前途。(for 第一财经日报)
《莎士比亚的政治》,[美]阿兰·布鲁姆,哈瑞·雅法 著,潘望 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4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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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阳光灿烂的昨天
2009-07-21
周鸣之
在一个早晨接连收到五篇以“八十年代的衣食住行”为主题的忆旧文章之后,我不得不相信,一个全民怀旧的时代正在向我们迎面赶来。在粗砾的记忆中搜找某个时代曾经存在过的明证,五内交织着对物质贫乏和精神自如的复杂情绪,可能是这个时代的人们所共有的文化特征。
美国著名的非虚构作家比尔·布莱森便是老于此道的高手,他虽以写游记见闻,但我总怀疑“怀旧”才是他促使他写下那些异彩纷呈的旅程的真正起点和归宿。他曾著有《失落的大陆》一书,描写自己旅居英国二十年后回到美国的经历。他驾车周游三十八个州,为的是寻找阔别故土二十载后仍残存于斯的乡土记忆。另有《无处归属》一书,从挪威写到伊斯坦布尔,旨在重现作者二十年前的这段欧洲之旅,巴黎人的傲慢、意大利人的粗率、北欧生活的冷淡无聊,写得极其生动诙谐。而这一次比尔·布莱森则内省地写下《闪亮的日子》,非常大度地把自己的出生年份——1951年奉献出来,作为度量美国生活的标尺,记述那一段与自己的青春共同成长的美国岁月。
当“五十年代”前必须冠以“上个世纪”的抬头时,种种陈年往事就难免带上浪漫的光环。然而,美国的五十年却真可称得上是与幻想有关的年代。从五零年到六零年的十年内,美国国民生产总值上升了40%。美国人开始无需过多的工作便能享有一定的生活水准;中产阶级大量涌现,他们甚至不知道如何处理越来越多的财富,只有买更多更好更新型号的产品;种种科技力量的蓬勃,使得美国媒体津津乐道于谈论建造太空基地,用导弹来运送信件,仿佛一切在不远将来会梦想成真。财富的增长、物质满足、对奇迹的信仰都在促生一种名为多巴胺的神经传导物质,积极制造着美国人满足感的生成。这一切在1957年达到了高潮,根据盖洛普民意调查组织的调查,1957年是美国最快乐的一年。
这便是比尔·布莱森的时代。1951年,他随着美国战后的婴儿潮出生在美国腹地的得梅因,童年的比尔和许多孩子一样常常身着带有闪电图样的旧球衣,颈挂斗蓬在自家院子内疯跑,幻想一跃而过高楼大厦,除尽邪恶无能之辈,还给自己一个“霹雳小子”的名号。五十年代的自信、乐观和英雄主义浸润着他的个性和气质。又或者,“霹雳小子”本就是那个时代所追求的精神偶像?在布莱尔的笔下,五十年代的美国像个青春期的傻孩子,对未来报以一切美好的幻想。透过“霹雳小子”的眼睛,我们看着那个精彩的世界,却像万花筒一样美丽不真切:医生可以笑容可掬地推荐者“吸烟有益健康”,人人都相信X光有益身体健康,根据权威广告说明,爆米花、可乐统统有益健康。看来后来所有的消费主义、技术主义的梦魇,在那时只是一个甜蜜而醉人的开端。
这是一个因为幸福、期待而显得精彩的时代。香烟致癌的恐惧,人造卫星发射失败的难堪和羞辱就留给六十年代吧,压力、污染统统丢给现实世界。在五十年代那闪亮的日子里,种种荒唐和谬误,就象孩子的恶作剧一样,显得理所当然、正气凛然。布莱森的笔触充满感怀,“那曾是多么精彩的世界”。那样的日子仿佛是一艘方舟,璀璨夺目,充满幻想,爱意浓浓,什么都不能阻挠它的前进,什么都可以被原谅,这些信念,是真正点燃那个时代生机的火种。
《闪亮的日子》,[美]比尔·布莱森 著,陈新宇 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5月,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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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津二书
2009-07-21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市面上出现了关于小津安二郎的两本专著,田中真澄的《小津安二郎》和唐纳德·里奇的《小津》。在此之前,国内已经出版的小津专著,据我所知,似乎只有1987年引进的佐藤忠男的《小津安二郎的艺术》一书。
《小津》是西方世界第一部关于小津的专著,名气略大。或许是成书较早,且频繁被评论文章引用的缘故,其中的一些论点已经无甚稀奇了,因此在此只略提两句。不过,中肯地说,作为西方学者对日本文化和小津安二郎的了解,此书算是比较全面的。大家大可不必担心看到一个类似于文德斯《寻找小津》中那样西方视角的解读产品。
如果说《小津》“中规中矩”,那《小津安二郎周游》几乎可以算是一个惊喜。小津研究有几种趋向,一是围绕电影本身打转转,“超低机位”、“对嫁女主题的偏爱”等等;二是重在肯定战后的作品,对早期默片重视不足;三是对参加侵华战争的“华中方面军”的小津叙述不多。这前两点恐怕都与资料不足有关,第三点除了资料不足外,恐怕还有一些其他原因。
可喜的是,作者将大量笔墨奉献给了我们所不熟悉的这个小津,早年有着魁梧身躯爱好拳击的小津,参与毒气战,参与战争、杀戮和死于癌症的小津,小津电影与现实的呼应等等。
作者周游在小津安二郎的世界中,通过大量的资料的系连和解读,试图勾勒出小津电影创作的氛围和情景,而对于影片本身只是偶作涉足。跟随着阅读,可以发现作者的野心,并不是单纯的“小津论”和“小津传”,而是“由小津(电影)所刺激、所出发而产生出的一系列运动的记录”。一系列运动是什么?我想应该指的是对小津的生活和电影中各式各样的问题进行解读吧。小津是值得尊敬的导演,但是尽可能还原他真实而复杂的生活环境,需要智慧也需要勇气。
此外《周游》一书的史料考证也相对严谨,此处暂举一个例子。第257页,作者指出与小津私交颇好的作家志贺直哉在其全集所收录的一处1951年谈及《晚春》的座谈对话中,注释显示《每日新闻晚报》。作者指出,这份报纸事实上是不存在的,从报史的立场来看必须写作《晚报每日新闻》。因为在那个时期,大报纸如《每日新闻》只有晨报,要发行晚报,必须另立名目,这是战后物资缺乏的一个明证。小津经历的正是那样一个时代。如此的细节还有很多,不能不让人感慨作者的严谨和细致。
不过阅读这样一部作品,对读者也提出了不少要求。书中人名过场频繁程度不亚于《小团圆》了(想象一下完全不了解张爱玲生平的人的阅读感受吧)。我的私人建议是,如果对小津安二郎了解不多的朋友可以从《小津》读起,对于更有求知欲的作者,还是推荐看一下《周游》,应是能够得到一种满足的阅读感。
(《小津安二郎周游》,[日]田中真澄 著 周以量 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5月;《小津》,[美]唐纳德·里奇 著 连城 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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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灵魂的政治学家
2009-07-09
周鸣之
近半个世纪以来,科技文明的迅猛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正在酿成当今社会的一种弊病,那便是动辄将自身的处境归置到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高度。这种信念似乎造就了一种假象,即我们已经脱离了历史和传统的依赖,而站在书写历史的起点上,时刻预备着创造新的文明。创造,意味着一个由无到有的过程,在这种对神迹拙劣模仿的背后却蕴藏着某种虚妄与脆弱。
阿兰·布鲁姆在中文语境下的现状也可以为此做一番佐证。作为著名思想大师施特劳斯的第一代传人,布鲁姆信奉伟大灵魂的可能性,他翻译柏拉图的《理想国》,终身在卢梭、莎士比亚等的巨著中徜徉。他正是通过对这些伟大“旧书”的反复解读,来体会这个时代所失落的爱与崇高,并从经典中寻觅治疗当代精神痼疾的药方。
然而让布鲁姆真正走向公共视野,却并非那些体现了他高贵理想和卓越学识的著作,而是80年代的一本反思美国大学教育的书,《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书中布鲁姆教授用颇显尖锐地言辞指出我们时代教育与其应当行使的教化之间的背离。这本书令布鲁姆名声鹊起,但轰动效应却部分源于它刺痛了许多人敏感的神经。2003年,这位政治学教授的文集《巨人与侏儒》被初次引介到国内时,编者曾提及汉语世界对他政治思想和学术著作的漠视。六年过去了,情况却好似没有太大的改变。不能不说,正如布鲁姆所担忧的,高贵先哲们的精神文化遗产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书本曾经拥有教化和认同的作用……如今这种作用正在迅速衰亡。”
当高尚的美德不再成为当代人孜孜以求的伦理目标,失去了核心和基础的日常生活恐怕只能以一种琐碎而卑劣的形式表现出来。出于重建当今社会精神之源的一种尝试,布鲁姆曾与另一位政治学教授,也是施特劳斯的学生之一的哈瑞·雅法一起撰写了一本解读莎士比亚的专著,名为《莎士比亚的政治》。
书名或有些奇怪。当代的政治教化自然是与诗无缘的,若一定提到诗与政治的结盟,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意识形态对思维的僭越。然而,这绝非布鲁姆等人的意图。这两位政治学教授之所以涉足文学系同行的工作,只是因为“莎士比亚不应当被任何一个学科独占”。伟大的诗人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理智与情感尚未分崩离析的世界,他用最深沉最高贵的激情展现暴君的命运、明主的性格、朋友的情谊和公民的责任。如果说是道德和伦理的要求使得莎士比亚的英雄们充满了高贵的灵魂的美,而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的种种挫折和张力却使得他们的精神力锤炼、扩张,最终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
然而,即便莎士比亚在当代仍然享有崇高的地位,我们仍不禁发问:严肃地审视莎士比亚时代人物的政治关系对我们的当代生活有何裨益?
布鲁姆在他那篇精彩的导言《政治哲学与诗》中,这样来理解伟大的作品,它必须“把握永恒的人类问题,否则作品将渺小而易逝”。书中收录的四篇论文从四个角度分别对四篇莎士比亚的名作进行了解读:或从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对立来探讨多种族多信仰社会的可能性(《威尼斯商人》),或是探讨政治共同体中公民特性及其普适性的对立(《奥瑟罗》),又如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在政治社会中的致命缺陷(《裘力斯·凯撒》),以及政治生活的局限(《李尔王》)等。很显然,这些政治难题仍然悬而未决的,困扰着当代人。莎士比亚的当代意义由此可见。
诚然当代人的感情与几个世纪前相比,显得更加细致精妙。周旋在各种经济利益和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之间,迫使人们的交际情商急速攀升。带着时代所赋予的骄傲,我们似乎可以轻易的批驳奥瑟罗的迂腐和短视,将李尔的悲剧归结为昏庸与无能,嘲笑夏洛克的贪婪,凯撒的盲目和傲慢。然而布鲁姆和雅法,却揭示给我们人物行为背后的理性根源,远远高出常人的预期。在作者看来,主角们无一不是高贵的人,他们的尊严便是他们理性并严格地尊崇自己所信奉的道德伦理进行生活,然而种种不幸却也是生而有尊严所必须领受的代价。正是这难解的死结,以狂放的姿态叩响了灵魂的最强音。
这种深邃的拷问化为磅礴的激情贯穿在《莎士比亚的政治》的一书中,与布鲁姆的优美、练达而富于节奏感的文风交相辉映。布鲁姆始终是在唤醒人们去关注高尚之物的价值尺度,恢复对自然的复杂性的正当关切,而人性的完满是布鲁姆从《莎士比亚的政治》到《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再到绝笔的《爱与友爱》一直以来所关心的问题的核心。
《莎士比亚的政治》,[美]阿兰·布鲁姆,哈瑞·雅法 著,潘望 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4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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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解的满足感
2009-07-09
周鸣之我的少年时代,是全民阅读福尔摩斯或爱伦坡的时代。说来惭愧,我只是残读过其中一二。并非我不喜欢,事实上我常常被一种巨大快乐所掳获,为得到一种重组世界的能力而兴奋不已。坚忍不拔是衍生而来的重要品质,因为所有的推理(侦探)小说都告诉我们,真相近在咫尺,得到它却势必要先行穿越昏黄危险的灯光和黎明前潮湿的薄雾。灯光和薄雾或许真实的存在过,因为我常常一口气读到天明。这种无理性的粉丝行径严重触怒了我的父母,于是我自此被剥夺了阅读推理小说的权利。如果我的父母严肃拜读过十八世纪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的著作,可能就不会遏制我小小的好奇心。因为边沁严肃地将“新奇的乐趣以及满足好奇感之后的快乐”列为人类行为的重要动力之一,而那本严肃的书就叫做《道德和立法原理导论》。
最终让我的好奇心免于横死的是一篇芥川龙之介的短篇小说《莽丛中》。多方证人的供词竟拼凑不出一个破落武士的死因,也算把庭案的扑朔迷离写到极致了。后来这篇小说被黑泽明搬上了荧屏,那便是赫赫有名的《罗生门》。然而我对模棱两可的结局总是耿耿于怀,真相难道无从得知?至今还记得那种深沉的失望。于是在我个人的文学类型学中,便有了这样的分类,真相大白的是推理小说,没有结果的便是纯文学。而纯文学从来就是和人类的某种叫做愉悦的本能对着干的。
许多日本作家在描写错综复杂的谜案方面都很有一套,同时又善于刻画出一种人性的颓败或绝望(或许是国民性使然),这便使得日系推理拥有了与众不同的扩展空间。从松本清张、到水上勉,江沪川乱步都是笔法细腻深沉的好手。近年又冒出了东野圭吾,走的也是这条路线。出道二十余年来,东野圭吾的作品虽然已逾20部,而其中最重要的几部作品都陆续有了中文版。从《白夜行》、《宿命》、《嫌疑人x的献身》,到最新出版的《恶意》,读者基本上可以窥得东野君较为成熟时期的作品风格。
如果说推理小说本质都是破解骗局,东野圭吾的小说套路也不外乎于此。而且他所设的骗局通常走的是精巧细致的路线,规模不大,却严丝合缝,无懈可击。而且理科出身的东野不会玩动不动大段抒情的把戏,注重的是思维的流畅性,短句短行交织成篇,敦促读者快马加鞭,体会一路畅读的趣味。
东野骗局令人印象深刻之处在于,它有一种从自身催长出的破坏力,一种强大却荫翳的力量。为了埋藏过去而终于越走越远的两个人(《白夜行》),为了爱而变得狂野而残酷的人性(《嫌疑人x的献身》),又或是被宿命倏然扯远的同胞手足(《宿命》),这种种难解的死结,是东野乐于表现的主题。可以说,在东野的笔下所有的罪犯一开始便失败了,他们的人生已经凋零,即便能够成功地维持着骗局,行走在世间的也只是一具骸骨,一副躯壳。
《恶意》为这种荫翳进行了充分的描绘。畅销书作家在出国的前一晚于家中被杀。凶手迅速落网,对罪行供认不讳、却对作案动机语焉不详。推理小说中,这种迅速地拨云见日本能地叫人不安,因为这通常只是一种暗示,那便是一场更大的阴谋风暴正在酝酿生成,而风暴的核心是某种深不见底的残酷和四散弥漫的恶意。自首的罪犯和刑警通过自白书的形式玩起了抽丝剥茧的游戏,就在最接近核心的领域进行着直接的较量。而通过《恶意》,东野圭吾要展现给读者的正是最接近人性的真相。
“真相只有一个”这句话出自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侦探江户川柯南小朋友之口。但我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它并不怎么出名的下半句,“真相只有一个,即使你不能接受”。抽丝剥茧的最后,谜题终解,并不永远意味着快乐。之所以造成这种冲突,源于人类不可遏制地欺近真实的欲求,以及人类情感和生活的不可预知性之间的深刻矛盾。真相只有一个,但情感却千丝万缕,难以表述。东野在《恶意》中成功地再现了一种无意识的恨,充满了期待与失望,是爱恨交杂,散落一地的苦楚。
东野圭吾笔下的人物无一不拥有超高的智商和严密的逻辑性,然而令他们走向罪恶的往往却只是出于一种难明的情感的需求。一面是弃绝情感的冷酷,一面是对爱的极度渴求。正是人类的理性与感性之间形成的巨大张力,将主人公的生活一一摧毁。
虽说是有着明晰真相的推理小说,但东野圭吾仍然让我感到费解,为何人们可以义无反顾地背弃理性走向自我毁灭?是什么让人们在压抑和痛苦中寻找爱的证明?当然,费解并不妨碍我在阅读中获得的满足。
最后说句题外话,听说东野圭吾的作品被改编成了连续剧,找来看了一下。似乎插科打诨,趣味推理才是当今日剧的流行趋势。兼职侦探,言必曰Omoshiroi(有趣),这样的趣味才让我觉得费解,恰是一种没有满足感的苦恼。







